原标题: 防骗技巧
近年来,在现代通信技术日益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,功能多、使用方便的手机及住宅或网络电话,甚至银行卡、互联网也日益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,这些新的诈骗手段更为隐蔽、覆盖面更广、涉及面更大,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更大。
江宁法院刑庭法官通过对审判中遇到的诈骗案件汇总,分析出了诈骗案件的规律、手段及特点,希望为广大居民有效防范诈骗提供借鉴。
捡钱分钱诈骗
提示:这类诈骗往往是几人事先预谋好,分工很明确,选择的诈骗对象一般都是单身女性或是老年人,觉得她们胆子小,反应能力差,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得手。所以不要贪小便宜,不义之财不可得,特别是切记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告诉别人。若是对方坚持认为你捡了他的钱,可以报警处理,骗子就会害怕了。
冒充电信公司诈骗
案例:2009年9月,被害人宋某接到一个自称是电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,称其在苏州申请的一部电话欠费2000余元,可能是个人信息外泄,并帮其将电话转到“苏州公安局”。随后,一名自称是苏州公安局的“民警”,称宋某信息泄露后,其在招商银行开的银行卡涉嫌洗钱,要对宋某的账户进行冻结,并假装好心将电话转到“苏州法院”给其建立公正账户,对其个人财产进行保护。后宋某按照对方的提示,将自己43万元转到“公正账户”上,后发现被骗。
提示:此类案件,因其系多人配合,环环相扣,所以存在较强的欺骗性。作案时间大多发生在上、下午上班期间家里只有老年人的时候,较易得手,大家应该引起注意,对于所谓的“政府机关工作人员”一定要及时核实其身份。
在个别案例中,发现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,可以通过软件任意设置来电显示号码(如远在外地的犯罪分子可以将其电话设置显示为南京的电话),为其实施诈骗带来了高度的隐蔽。实际上犯罪分子提供的所谓的“固定电话”,很可能是捆绑了犯罪分子手机的虚拟电话。
冒充手机号码中奖诈骗
提示:白掉的“馅饼”不可“吃”。目前,有一部分诈骗手段是骗子给群众发送“中奖”短信息,在群众联系时,犯罪分子又利用各种借口,让群众汇去各种各样的款项 (手续费、奖品的所得税、汽车的购置税等等),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。
群众一定要认识到:天上不会掉“馅饼”。希望不劳而获、白占便宜,或者希望以微小的投入获得巨大的收益,事到终了,其结果必然是毫无收获,直至财产受损失、心灵受伤害。
冒充他人诈骗
案例:2009年9月28日,岳某家人让岳某给王某汇钱,并给了其一个账号。下午岳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发来的短信,称原来的磁卡坏了,请往卡号62xxxxxxxxxx里汇钱。后岳某在银行分两次向该账户汇款3100元,回家后,岳某家人与王某联系,称未接到汇款,岳某发现被骗。经查,可能是岳某在不经意间将汇款的事传了出去,别有用心的人在通过他人获取岳某电话的情况下,向岳某发出了“假”转账卡号。
类似的诈骗行为还有:冒充熟人、维修人员、警察进行诈骗
提示:此类骗术类似于曾以往出现过的“急救汇款”、“网络调试,请机主关机”等诈骗。此外,近一段时间也出现冒充在外念书的儿女,发短信称“手机被盗、出现意外等,要求汇钱”的诈骗手段。现在通讯发达,大家只需多留一个心眼,多打一个电话查实情况就可防止被骗。
刮刮卡诈骗
案例:2009年7月,陈某收到一张索尼公司大型抽奖活动卡片,被害人刮开奖区后发现中了二等奖,奖品是价值29.8万元的雅阁轿车一辆。后拨打兑奖专线与对方联系,陈某因有事无法提车,自称公证人员的男子称公证处可以代办拍卖,但必须缴纳相关手续费和税款,随后陈某向对方的账户汇入3.28万元。后“公证员”又打来电话,称必须再缴纳10%的国税款,才能交付卖车款,陈某才发现被骗。
提示:此类诈骗手段以前述中讲的诈骗类似,犯罪分子还是利用少数人贪小便宜的心理,实施的诈骗行为。群众要牢固树立防范意识,莫贪小利,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信件、信息,不要轻易完成转账行为,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
二手车信息诈骗
提示:不要轻易相信短信、互联网以及报刊上发布的二手车交易信息。如果真有二手车购买需求,请到正规二手车车辆交易市场购买。
积分换现金诈骗
案例:11月11日,家住鼓楼区的张女士手机上收到一个手机客服发来的短信,称她手机预存话费积分12月底将清零。张女士点击短信中提供的积分兑换网址,网站信息显示,张女士累计的积分可以兑换300元现金,但需要提供银行卡、身份证、密码等信息。张女士没有多想,就输入了自己的银行卡号和密码,等到全部输完才发现有点不对劲,这时卡里的2000元已被取走了。
提示:这类案件中,不法分子是利用改号软件对信息发送号码进行篡改,伪装成通讯运营商或银行等官方号码,向大家发送积分兑换信息,信息中有带木马病毒的的链接,点开后会提示输入卡号和密码,一旦受害人输入,卡内现金就会被盗。所以看到陌生的网站不要点开,特别是不要在手机上点开,并且积分兑换一般兑换的都是礼品或优惠券,不会兑换现金,遇到此类情况要谨慎。不要轻易输入银行卡卡号、密码、个人信息时要注意。
看病消灾诈骗
该类诈骗时间一般选择在清晨,选择对象一般为40-70岁单独行走的女性,选择地点一般在管理不严的小区周边及市场周边。嫌疑人一般人数为3至4人,有交通工具(汽车)。该类案件一般由一名嫌疑人冒充病人家属,一名嫌疑人充当带路人,一名嫌疑人充当“老中医”的孙子,“病人家属”会将“老中医”吹得神乎其乎的,“带路人”将被害人带到所谓的“老中医”楼下时,称被害人家人有血光之灾,需要拿出家中所有的钱,由“老中医”作法后,再将钱还给被害人血光之灾就能化解。被害人拿来钱之后,犯罪嫌疑人借机将被害人的钱进行掉包,进行诈骗。
换汇诈骗
犯罪嫌疑人冒充法院、财政局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,使用秘鲁币(很不值钱)冒充港币、美元、香港债券等货币,低价换取人民币,进行诈骗。
虚构绑架事实诈骗
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来电谎称其亲属(或孩子)被绑架,并用事先录制的其亲属求助假录音(如嘈杂不清的喊叫录音),播放给被害人(或说出被害人及亲属的相关信息取得信任),要求其到银行汇款或ATM机转帐诈骗。
假金元宝、金佛或古董等物品诈骗
犯罪嫌疑人以急需用钱为由,将假金物品寄存被害人家里,并答应付给报酬,而后从被害人处借钱,骗取钱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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