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应敦促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国务院《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》:闲置两年的土地要无偿收回,对闲置一年、不满两年的土地要收20%的土地闲置费。
这将一举多得,
1.迫使房地产商加大房地产建设投资,真正拉动经济增长。
2.房地产开工增加后,可增加未来供给,降低涨价预期。
3.房地产建设商资金投入加大,需要快速回笼资金,促使房地产商降价销售。可直接平抑当下奇高的房价。
4.消耗了房地产手中的资金,愈演愈烈地王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。
5.淘汰那些囤地倒卖投机于房地产行业的不良企业,促使房地企业优化整合,良性发展。
这么好的政策得不到落实,完全是地方政府在放纵房地产商谋取不正当的暴利。
没有民生,皆因没有“民声”。
标签: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