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3日上午,柳州市公安局联合该市环保、安监、消防等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了柳州市春节期间的安保工作部署情况,并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发布了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提醒。
1.放炮仗:违反禁令将受罚
柳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,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粉尘等大量有害物质,还会形成大量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和细颗粒物(PM2.5),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不利影响。
2016年至2018年,柳州市逐步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力度。2018年大年初一到初十,柳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0%,超过2017年、2016年同期的70%,PM10、PM2.5浓度均值也较2017年、2016年同期明显下降。由此可见,不燃放烟花爆竹,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是立竿见影的。
今年1月11日,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、区域的通告》,划定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:鹧鸪江路-柳长路-北外环路-白露大桥-瑞龙路-在建线路(莲塘)-焦柳线-三北高速-柳石路-洛维路-泉南高速-强容路-056县道-鹧鸪江路,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。
春节期间,柳州市公安、安监、工商、质监、城管、环保等有关部门,将强化协作配合,综合运用舆论宣传、举报奖励、行政执法、治安处罚和对涉嫌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等手段齐抓共管,依法严厉查处、打击和取缔违规、非法、违法的烟花爆竹销售、燃放行为。
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表示,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,由公安部门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,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开小车:谨慎驾驶保平安
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,结合近三年来柳州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分析,为市民平安出行支招。
2016年至2018年三年春运期间,柳州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9起,造成89人死亡、84人受伤。其中,国道事故突出,死亡人数占公路总数的54.39%;另外,私用车辆肇事最多,死亡人数占总数的61.80%。
交警提醒,回家过年归心似箭,超速行驶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,驾驶员应按照交通标志指示的速度行驶,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,遇转弯路段、湿滑路面应适当减速,在车流密集路段切勿强行超车。
冬季是夜间事故高发季节。交警提示,夜间驾车请降低车速,注意保持安全车距,并正确使用灯光,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。
针对返乡、探亲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,交警提示,如果选择公路客运,请到正规客运场站乘车,切勿在站外、高速公路旁拦车上车,拒绝乘坐超员、非法营运车辆。
春节期间聚会多、酒席多,也可能因此导致休息不足,造成疲劳驾驶。交警提示,酒后驾驶害人害己,切记酒后别开车,开车别喝酒,疲劳时不要勉强驾车上路。
3.过好年:防火防骗防盗抢
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提醒,冬季用火用电更需谨慎,市民们出门要关闭家中的电源和火源,不要把电动车停在楼道等人员疏散通道上充电,教育孩子不要玩火。桂西北地区没有对线路进行专门改造的木结构连片村寨,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;严禁把闸刀开关的保险丝换成铜丝、铝丝或更大的保险丝。每个家庭都应制定逃生路线,指定逃生窗口,并且进行演练。一旦发生火灾,无法从楼梯、走道逃生时,要采取最有效的自救办法或从逃生窗户逃生,但不可盲目跳楼。
临近春节,正是盗窃、抢劫、抢夺、诈骗等侵财犯罪的高发时期,为了防范此类侵财犯罪,治安支队负责人提示市民:外出时要注意锁好门窗,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;外出时妥善保管个人财物,夜间出行应提高警惕;汽车、电动车等尽量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或有防盗设施的车库;如收到不明来源的短信或电话要求转账,请勿上当。
来源丨南国今报
值班编辑丨莫妮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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