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理财类诈骗,是利用受害人尤其是中老年受害人,在前期投入少量资金短期内就能收期内就能收到“高额回报”的心理,设下诱饵。受害人为了持续获取巨额收益,会不断地注入大量资金,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。近期投资理财类诈骗出现多钟新形式,在此提醒广大群众,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“投资”“理财”项目,务必警惕。
案例
2015年12月至去年1月 ,万某某等4人以开办艺驰教育培训学校和投资入股大商汇建材缺乏资金为由,让在校大学生黄某某等5人发动同学、老乡在各网贷平台或分期购买电子产品等方式融资 ,并承诺给学生贷款总额2%至10%的好处费。当众筹资300多万元后,方某某等人将款项挥霍一空……
据了解,目前非法集资发案形势依然严峻,波及领域广。投融资类中介机构、互联网金融平台、房地产、农业等重点行业内的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,借贷理财、私募股权、虚拟货币、消费返利等新型领域逐步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。
多数非法集资案件均出现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、募集大量资金、资金链断裂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“跑路”。
为此,提醒您:这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注意!
1、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等为幌子
一些返利网站在提现时设置诸多限制,参与人不可能将投入的资金全部取出,有的将返利金额与参与人邀请参加的人数挂钩,成为发展下线会员式的类传销平台。消费返利,必须要到正规的平台,不要被某些小平台所诱惑。
2、以投资境外股权、期权、外汇等为幌子
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,多为噱头吸引投资。
3、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者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
以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养老项目为名,承诺给予高额回报、或以养老服务为诱饵,引诱老年群众“加盟投资”。
4、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
5、以投资“虚拟货币”“区块链”等为幌子
看似高大上的“互联网金融创新”,实际是非法集资行为,噱头更为新颖、隐蔽性更强。如果投资人不是对新兴金融投资领域有多年的专业知识,很容易被引诱落入非法投资的圈套。
6、以“扶贫”“慈善”“互动”等为幌子
有的以未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的名义直接开展非法集资活动,有的利用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,通过在这些组织下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合作开展活动,欺骗性很强。
7、在街头商场发放广告的投资理财
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采取聘请明星代言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加大宣传力度,制造虛假声势。
8、以组织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
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、免费体验、免费旅游、发放小礼品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,吸引老年人投资。
9、“投资”“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
一些非法集资人员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,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督打击。所以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。转账需谨慎。
10、要求以现金方式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
最让人操心的还是老年人。许多低收入人群、农民群众、退休人员参与其中,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,不少群众把“养老钱”、“救命钱”投入集资,几乎血本无归。
有数据显示: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群体遭遇电信诈骗的比例达五成,每年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超过了1000亿,被骗老人经济损失个案最高达300万元。随着互联网的使用普及,网络传销、p2p理财等网络诈骗开始蔓延,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占受骗人数的62%。
当前,互联网传销犯罪活动有极强的隐蔽性、欺骗性。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,警惕利用高科技产品、公益慈善等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。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,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,却许诺只要交钱入会、发展人员就能获取“回报”的,请保持高度警惕。
防范网络传销,远离骗局,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,不要幻想“一夜暴富”。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,最终将会落得血本无归、倾家荡产,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。
最后再次提醒,一定要捂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,多一分警惕,少一分受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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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投资理财项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