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“六条禁令”开始,2013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对厉行节约的倡议和要求一直未停,对铺张浪费的治理力度越来越大。2013年11月,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公开发布,以党内法规的形式,从经费管理、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(境)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会议活动、办公用房、资源节约等方面,对党政机关的相关活动进行了的规范和制约,再次体现了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治理铺张浪费的决心和信心。
相较于1997年5月25日发布的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》,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更适应当前的工作要求,更具有操作性,可以说,该《条例》发布得正当其时。“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,不得接受礼金、礼品和土特产品等”、“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,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”等一条条直观的、具体的硬性规定,让纪检监察部门督查内容更加明确,也让群众对党政机关的监督方向更加清晰。
当然,一个条例的好坏,要看它本身内容,还要看它的实际执行情况。除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、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以外,各级职能部门也要切切实实的遵照执行,决不能搞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”那一套,否则,制定再好的内容都是空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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